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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牧拖着主人扑倒老人致其骨折
3月28日上午,扬州市宝营县新宝家苑居民区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。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购物回家途中,突然遭到一条重达88公斤的恶犬袭击,右手腕多处骨折。虽然狗主人尽力控制,但由于年老体衰,无法有效控制这只躁动的恶犬,最终导致袭击事件发生。事后,狗主人以狗拴着狗绳为由,拒绝赔偿受害者。然而,律师指出,狗主人未能履行其法定的照管义务,因此应对此次袭击事件承担责任。
……近日,扬州市宝营县杜先生向《现代快报》(举报热线:025-96060;举报邮箱:xdkb123@163.com)举报称,3月28日,宝营县新宝家苑居民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恶犬伤人事件。狗主人拒绝赔偿受害者。据杜先生说,他六十多岁的母亲张女士当天上午九点左右从超市购物回家,牵着她的柴犬时,遭到邻居家一只大型犬的袭击,右手腕多处骨折。
接到母亲的电话后,杜先生立即赶到现场。“袭击者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女子,牵着一只边境牧羊犬,”杜先生说。他查看了事发时的社区监控录像。“太可怕了。那条狗体型太大了,我母亲根本来不及反应。”杜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景,仍然心有余悸。警方随后确认,这只边境牧羊犬重达88公斤(190磅)。虽然狗主人试图拉住狗,但无济于事,狗拖着她走了一段路。
杜先生解释说,他年迈的母亲刚购物回家就遭到袭击,不仅身体疼痛难忍,还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。由于骨折,这位老妇目前行动不便,完全依赖家人照顾。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康复,这将彻底打乱家人的日常生活。

杜先生尤其无法接受的是,对方拒绝赔偿医疗费和其他损失,理由是狗当时拴着狗绳。杜先生告诉记者:“光是住院费就超过两万元,还有康复费用要考虑。对方一分钱都没付。”
《现代快报》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,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,张女士的伤情正在接受检查。记者进一步了解到,2020年,宝营县地方政府发布了《加强城区犬只管理通知》,其中明确规定“犬只在公共场所必须拴绳或圈养,并由成年人陪同。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两米,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”。
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,遛狗时拴着牵引绳的犬只发生意外,狗主人是否应承担责任。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龙安律师事务所(扬州)的律师高金玲。高金玲解释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宠物主人因宠物造成他人伤害而承担责任。但是,如果能够证明伤害是由于受害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,则可以减轻或免除主人的责任。 “这意味着,原则上,只要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,主人就负有责任,无论主人是否有过错。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,才有可能减轻或免除责任。”
“很多人误以为给狗拴上牵引绳就履行了照管义务。这是一种典型的法律误解,”高金玲强调说。法律要求主人采取适当、有效和充分的安全措施,防止宠物危及他人安全。仅仅象征性地给狗拴上牵引绳远远不够。例如,牵引绳过长、狗进入禁区等情况都可能构成安全隐患。
来自群组: 审忆影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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